2008/06/18

藏在记忆里的事

昨天和今天我都忙着接律师的电话,继续商讨卖屋子的事。有些烦,但我真的希望下个星期内,一切都能办妥。


想想, 其实有两件关于屋子的事,让我印象特别深刻.....


第一件事,是发生在我刚拿了屋子锁匙,准备装修屋子的时候。我发现,有两位态度不怎么友善的中年人,在组屋楼下摆档做装修生意。打听之下,知道他们是属于某一个帮派。虽然,他们看来是摆档“招揽生意”但事实是,如果你不给他们做你屋子的装修,你就必须付他们保护费,这还不包括我必须付给发展商两千令吉的抵押金。如果让他们装修,我虽不必付发展商两千令吉的抵押金,但他们标出来的价格却比市场上贵。我和发展商交涉,发展商却说一定要关照这些地头蛇,讲来讲去,就是要屋主多付。


几经思索,我乖乖的把屋子装修交给对方做。当时,看到代表帮派的这两位三十多岁的男人,驾的是豪华房车,其中一位驾的还是当时最新款的本田汽车。我觉得他们很一石二鸟的赚钱也赚到失败的人生。屋子装修好后,他们开始关心我没让他们赚的地方,厨房。问题是,我看上的是别间家俱店现成做好的厨房柜啊…他们知道后,竟然向我收“装厨房柜费”。他们还说,只要是我家的墙壁让别人钉一只钉,他们就要向我收钱。哗!他们都会说是我家的墙壁,那么凭什么向我收钱,我又不是把钉子钉到他家去。他们给的理由真的是费所思夷,不只这样,他们还特意把他们的桌子放到电梯入口附近,轮流把守,要确定没有漏网之厨柜。如果说,面對各種不愉快的事情,每個人的「容忍能力」都会有所不同,那么我想,我最不能忍的应该是过份的“过份”。就在他们理直气壮的向我收这莫须有费时,虽然理智告诉我请乖乖的任人鱼肉但嘴巴却礼尚往来的骂回去。我向来其实都不是一个容易动怒的人,但我觉得他们太过份,最重要的是,我已让他们赚了比市价贵的装修费。也许当时我看来很像那种很麻烦的欧巴桑 ( 跟据一些较严格的定义,凡过了二十五岁, 身材臃肿的女性也称之为欧巴桑),他们态度竟然180度转变,好声好气的要我冷静,要我明白这是行规。过后,他们还莫明其妙的和我商量了十分钟,结论是要我“考虑,考虑!”当时我很气,所以不给。


憋在心里的话讲出来是很爽但冷静后想想好像会很惨。对方又不是在学校坐在我隔壁座的朋友,对方敢再怎样,我就跟老师讲。打电话给在吉隆坡的立凯,我们还差一点要去备案。接下来,我都很战战兢兢的过日子,怕哪天会有“人造灾”恭迎我,帮我或我的车整容。可幸的是,依旧在组屋楼下摆档的他们,见到我也没喊打喊杀,我也时运高,见不到的回避了过去。几个月过去了,有一天,我看到他们大举搬走了,听邻居说,这儿已搬进七七八八了,他们要去别地方“ 找吃 ” .他们搬走一两个星期后,我看到好一些守得云开的屋主,开始大事装修屋子,大家好像都莫认了这个潜规责。照这样看来,我应该是唯一“不识好歹”去向黑势力为自己伸张正义的那个吧!我想,当时的那个“我”如果是生在古代又是男儿身的话,大概就是被派去最前线,当敢死队去了!


又过了好几个月,某天我翻开报章看到一则死亡车祸的新闻,死者竟然就是驾最新款本田汽车的那位。死者家人哭得肝肠寸断的称他是名好儿子..... 对方, 曾经让我心惊胆跳的过日子,是我非常讨厌的一名熟悉陌生人。但,看到他家人哭倒在地上的照片,我的心,还是有不忍。好人坏人,可以是同一个人,只是在不同的时间以不同的面貌示人。


至于第二件事,我下次再写吧!夜深了,要睡咯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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